联系人:陈律师 手机: Q 网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兴业银行大厦十楼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 协议放弃抚养费后能否反悔深圳福田罗湖南山龙岗**婚姻法纠纷**诉讼律师就在您身边 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男女双方协议一方放弃要求另一方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况。较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0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父母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离婚时,在不损害子女的财产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这种协议应当准许。但也有如下两种例外情况: 一、*对此种协议可以公力干预。因为放弃抚养费的协议对社会的公序良俗有重大影响,出于对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保护,*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充分考虑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的经济条件,如果其经济条件不是十分优裕,不能**子女幸福生活、健康成长,*对此种协议可以公力干预。较高院解释还规定:“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可以依职权对上述协议进行审查,如果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深圳福田罗湖南山龙岗**婚姻法纠纷**诉讼律师就在您身边 二、子女在必要时仍可以向不给付抚养费的一方要求给付抚育费。对离婚案件中放弃抚养费的协议不但规定可以公力干预,而且在发生特殊情况时,根据我国《婚姻法》*三十七条*二款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也就是说,父母双方在离婚时作出放弃一方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协议后,子女在必要时仍可以向不给付抚养费的一方要求给付。深圳福田罗湖南山龙岗**婚姻法纠纷**诉讼律师就在您身边